四川银行2024年全行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5:14:56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银行2024年全行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四川银行采购〔2024〕38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银行2024年全行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预算金额:60万元(含税)。

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内容预计22万瓶定制瓶装水,规格不低于360mL/瓶,不高于550ml/瓶,由供应商设计符合我方要求的外包装箱和瓶身上包含我行标志的图案文案。

(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四川银行官方网站(www.scbank.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所投产品饮用水生产厂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若被列入采购人禁用供应商名单中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每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6号楼9楼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标书售卖处(地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200/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费现场支付,以上资料均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6号楼9楼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标书售卖处网络报名: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报名费转账回执单复印件。彩色扫描后以XX公司(公司全称)+项目名称作为文件名称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45112517@qq.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回复报名邮件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获取采购文件成功。

报名费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

   号:51001865436051501413

   号:105651000143

转账备注:四川银行2024年全行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报名费(可简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49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注:本次采购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选择邮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按要求密封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因邮寄以及其他原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49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

联系人:杨先生

 话:15184449210  028-6328973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联系人:罗先生  张引

 话:18081188600  19208055177

 箱:2451125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