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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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申请人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

 

产品特点

1.贷款金额大;

2.贷款期限较长,缓解企业短期偿债压力。

 

贷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其他组织。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不同的投资项目确定。确定依据包括不限于项目总投资、项目自有资本金比例(不低于监管规定要求)、项目的其他资金来源等。

 

贷款利率

根据国家利率政策、银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与申请人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受申请人资信、市场利率、资金成本、贷款期限、贷款担保、贷款风险程度等因素影响。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用途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购置大型生产设备等。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申请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4.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5.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6.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7.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8.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银行业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贷款资料;

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及审批;

3.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办理抵(质)押登记(若有);

4.开立账户,提取贷款。


产品介绍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申请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

 

产品特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传统信贷业务,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单、审批高效、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贷款种类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1年以内,含1年)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1-3年,含3年)流动资金贷款;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信用流动资金贷款和担保流动资金贷款;

信用贷款以申请人的信誉发放贷款,无担保措施;

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指以保证、抵押或质押方式发放的贷款。

 

贷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含个体工商户)。

 

贷款额度

根据申请人实际资金需求,结合《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参考》设定合理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

根据国家利率政策、银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与申请人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受申请人资信、市场利率、资金成本、贷款期限、贷款担保、贷款风险程度等因素影响。

 

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含个体工商户),且经营证照年检合格有效;

2.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可靠的还款来源和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用途明确合规;

5.除信用贷款外,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

6.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7.符合银行其他贷款政策的要求。

 

贷款办理流

1.申请人向银行业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贷款资料;

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及审批;

3.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办理抵(质)押登记(若有);

4.开立账户,提取贷款。

产品介绍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出质人以合法拥有的、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银行向申请人发放的贷款。

 

产品特点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可加快企业应收账款回收,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应收账款条件

1.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贸易背景,交易的结算方式为赊销;

2.出质人已向应收账款债务人提供了货物或服务,应收账款有明确到期日,债权关系真实、合法、有效;

3.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合法有效,出质人对应收账款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债权,无其他质押或转让行为;

4.应收账款尚未到期,账期在1年以内;

5.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产品种类

1.单次质押贷款:出质人将其拥有的应收账款一次性质押给银行,银行根据所质押的应收账款为申请人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能循环使用。

2.循环质押贷款:银行根据出质人一段时间内对特定债务人连续稳定的应收账款余额,为申请人核定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且经营证照年检合格有效;

2.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3.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且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5.与应收账款债务人有完整的交易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违约和经济纠纷。

 

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及审批;

3.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办理质押登记;

4.开立账户,提取贷款。

产品介绍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或经所有权人同意且有实际控制权的第三方经营机构发放的,以其所拥有或经营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申请人的其他合法收入为补充还款来源的贷款。

 

产品特点

金额大、期限长、贷款用途及还款方式灵活,能有效盘活企业固定资产。

 

经营性物业类型

经营性物业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管理比较规范,经营利润较为稳定,综合收益较好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商场、商品交易市场、写字楼、星级宾馆酒店、综合商业设施等物业形式。

 

贷款对象

物业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同意并对之有实际控制人能力的第三方经营机构。

 

贷款额度

1.经营性物业为购置物业,贷款额度不超过物业购置款的50%;

2.经营性物业为自建物业,贷款额度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50%。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1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的法定经营期限和经营性物业的剩余使用年限。


贷款利率

按照LPR加减点执行,可采用固定或浮动利率。利率水平受资金成本、贷款风险溢价、贷款期限以及项目收益、银行贷款定价相关管理要求等因素影响。

 

贷款用途

1.经营性物业在经营期间维护、改造、装修、招商等经营性资金需求;

2.对于集团内部关联公司购置自行开发的物业,可用于支付经营性物业的购置款;对于自行建造的物业,可用于归还建造该物业的银行借款、股东借款或关联单位借款;

3.其他合规的用途,贷款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和用途。

 

贷款资料

1.申请人基础资料(经年检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公司章程、近三年审计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

2.经营物业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产权证书、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自行建造的提供建设手续、投入及付款证明材料;

3.物业对外出租的主要协议或合同、发票、缴税凭证;

4.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及审批;

3.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办理抵(质)押登记(若有);

4.开立账户,提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