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四川银行2026年金融债券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采购2026年金融债券发行承诺函服务:针对我行申报及发行材料中的近3年的审计报告数据做出无误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声明。
预估金额:122.4万元。其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80万元(含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42.4万元(含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规定:“为金融债券发行提供专业服务的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及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提供服务所涉及的文件进行认真审阅,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出具有关专业报告或意见,同时应出具承诺函,确认已履行上述义务”,“注册会计师、律师、信用评级机构等相关机构和人员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其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26年金融债券发行材料(募集说明书等)需使用我行2023-2025年审计报告数据,同时金融债券发行需公告我行2023-2025年审计报告,出具我行2023-2025年审计报告的会计所事务所需就发行材料中引用的审计报告数据进行核对并出具数据无误的承诺函,承诺函需由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所事务所公章。我行2023-2024年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材料引用的数据及公告的审计报告来自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故承诺函只能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第42条规定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3月9日 至2026年3月11日(3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99号
联系电话:028-63289737
电子邮箱:yanghao@scbank.cn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联系人:卢女士(项目负责人)、阎立峰,张科
电 话:13558776674
邮 箱:scmxgc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