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总行营业部消费满减营销活动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9 16:12:23

项目名称

四川银行总行营业部消费满减营销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四川银行总营集采〔2026〕3号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公示类型

结果公示

采购人

四川银行总行营业部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采购结果

至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

采购公告日期

2026年6月11日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8-8910312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联系人:汪先生/张先生

 话:18908200955/15002802832

采购公告发布地址

四川银行官方网站(www.scbank.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监督部门

四川银行总行营业部风险合规部

公示期

公示期:3日。公示期从结果公示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908200955

邮箱地址:grimeed@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