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凉山分行拟租赁宁南县宁远镇南丝路117号商业74号门面作为凉山宁南支行原址重装期间移动银行临时营业场地,拟租赁门市为张尊、贺莉霞共同共有房产,租赁房屋面积80.4㎡,含税月租金6592.80元/月,计划租期3个月,3个月后按照实际使用月数结算。
现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出租房与四川银行员工有关联关系、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情况,请如实反映,联系电话:18380315867,邮箱linxiao@cbank.cn,联系人:林晓。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