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分行新都大丰支行(拟)营业用房选址拟租赁房屋位于新都区大丰街道赵家寺路55号23栋1层1号和1-2层2号,计划租期8年;出租方为彭小燕、李运河,租赁面积368.64平方米,首年含税年租金398,131.2元,免租期3个月,首年含税月租金90元/平方米/月,租赁期内租金第3年及第6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现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出租方与四川银行员工有关联关系、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情况,请如实反映,联系电话:18113044316,邮箱:heteng@scbank.cn,联系人:何腾。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