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发现假币应如何处理?
1.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
2.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3.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银行收缴假币应如何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应由两名以上柜员当面予以收缴,在假币上加盖“假币”印章,向持有人出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或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申请鉴定。
三、谁有权没收、收缴假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没收假币,办理人民币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以上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四、哪些金融机构可以鉴定货币真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可以进行货币真伪鉴定。
五、对银行收缴假币有异议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持有人可以与收缴单位商定,到共同确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进行货币真伪鉴定,并由收缴单位将收缴币通过内部渠道传达到这家银行机构。经鉴定是假币的,由鉴定机构予以没收;经鉴定是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兑换,并将真币返还持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