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农业经营实体和自然人
贷款条件1.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年满18周岁(含),不超过65周岁,若借款人当前婚姻状态为已婚,原则上须追加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
2.经营实体从事特种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需要环保许可的,还应获得环保许可证。以上证照均须在有效期内;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良好的还款意愿;
4.具有明确且合法的贷款用途;
5.信用状况良好;
6.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 其中信用最高300万元
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3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最长10年
贷款利率年利率低至2.8%(单利)
担保要求信用、抵押、质押、保证
还本付息方式还款灵活,多种还款方式可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