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
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贷款条件
(一)个人
1.借款人年满18周岁(含),不超过65周岁;
2.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留证明,或稳定的经营场所;
3.行业从业年限不低于1年;
4.信用状况良好;
5.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小微企业
1.持续经营时间在1年(含)以上;
2.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3.信用状况良好;
4.有稳定的现金流和经营收益,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5.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最高1000万元。
贷款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三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最长十年。
还本付息方式
根据期限可选择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分期还本付息、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